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系列介绍1- 概要
1. 背景
长期以来,我国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存在着对内、对外两套认证管理体系。随着我国加入WTO,根据世贸协议和国际通行规则,要求我国将两种认证制度统一起来,对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实施“四个统一”。
2001年新成立的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,建立了新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。
2. 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是何时公布的?
2001年12月3日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前正式对外公布了《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》。是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基础文件。
3. 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是何时开始施行的?
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于2002年5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。2003年8月1日起强制执行。
4.新的强制性认证实施方式
通过制定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和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程序,对列入《目录》中的产品实施强制性的检测和审核。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,没有获得指定认证机构的认证证书,没有按规定加施认证标志,一律不得进口、不得出厂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。
5. 新的强制性认证标志
新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名称为“中国强制认证”(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),英文缩写为“CCC”,也可简称“CCC”标志。图案和种类如下:
   
安全认证标志(S) 消防认证标志(F) 安全与电磁兼容标志 (S&E) 电磁兼容标志(EMC) |